紧急通知:
各相关直报企业:为做好药品流通行业运行分析,请务必于3月31日前完成2011年年报、半年报、四季度相关报表(表1、表2、表3、表4、表5、表6、表7、表11)及典型药品流通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(表12、表13)的报送工作。
典型药品流通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提示:主营业务收入10亿(含)以上企业必须报送,详细报送指标见表12、表13填报说明(请在首页政策法规专区下载)。
地方商务主管部门:请于3月31日前完成2011年相关报表(表8、9、10)的报送工作 ,并督促各直报企业按时完成报送工作。
更多>